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5日印发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VOCs前沿》(微信ID:VOCs99)独家获悉:近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紧密结合石化企业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工作需要,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发布了《辽宁省石油化工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工作指南》。该指南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将对规范和推进全省VOCs收费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5日印发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的通知:要求2017年7月1日前,建成全国石化行业VOCs监测监控体系;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石化行业VOCs排放量核定。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