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开展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分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规范广州市家具制造行业整治工作,12月19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关于开展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8日(共10日)。
据了解,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PM2.5)的前体物,是目前空气污染治理中的主要难点,而家具制造行业也是产生VOCs的主要行业之一。《通知》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及现有具备涂装、喷涂、施胶、干燥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工序(简称“涉VOCs工序”)的家具制造企业,加强家具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作业的防控治理。
公示显示,整治任务包括四大内容:
(一)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对于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要求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对于金属家具制造企业,推广使用粉末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100%。其中,水性涂料VOCs含量限值应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2537-2014)等有关要求。如国家、省颁布新标准,则各类含VOCs原辅材料应符合新标准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含VOCs原辅材料在生产、包装、运输、转移、使用、储存等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减少挥发。调配(混合、搅拌等)、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涂布等)、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等涉VOCs工序,应在密闭负压的车间内进行,并设置排气管道集中收集导入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先进工艺技术。
(三)安装高效污染防治设施。家具企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应包括:废气收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气排气筒。对于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工序,VOCs去除率不低于50%;对于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工序,VOCs去除率应达到80%以上;对于VOCs净化前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家具企业,VOCs去除率应达到80%以上。
(四)规范内部管理。家具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工况,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明确废气处理耗材的更换周期,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涂料、固化剂、稀释剂、胶粘剂、清洗剂等)名称及其VOCs含量,含VOCs原辅材料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活性炭、过滤棉、UV灯管等)购买、更换记录,以及使用后的活性炭、过滤棉、UV灯管等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安装维护运行情况,企业内部自检自查及员工污染防治(生产操作及设施运行)培训情况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通知》要求,广州行政区域内的家具制造企业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自2020年7月1日起,不符合整治任务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生产活动的,将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协同开展家具制造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行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建立整治推进情况及监管情况通报制度。鼓励集约化生产,共用涂装生产线及高效污染防治设施,节约生产成本,降低能耗,提高生产及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