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一油漆工在“长运”作业坠亡 工程被曝四次转包 12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九江市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内,一名油漆工人从脚手架突然跌落,伤重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女儿称,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发生后多日,装修承包方及酒店方均互相推诿,迟迟不给解决。目前,九江浔阳区安监局已介入调查。据了解,里面雇佣关系比较复杂,经层层转包。 工人从脚手架坠亡家属称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 据死者女儿丁金琴称,父亲丁迪良今年58岁,身强体壮。事发当日上午,父亲跟着装修队伍在九江老长运汽车站内的院子给一家酒店做外墙粉刷。10点30分左右,父亲从脚手架突然跌落,坠倒在地,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地 12月28日,事故发生后,现场仍在施工,工人并未佩戴安全帽 “站在那么高的地方作业,应该有安全防护,但我们发现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所有的工人都没有戴安全帽。没有防护网、安全绳。”丁金琴说。丁金琴抑制不住悲伤。她告诉记者,母亲悲伤过度,多次昏倒急救。“父亲是我们全家的支柱,现在顶梁柱都倒了,我们怎么办呢? 装修承包方及酒店方互相推诿家属称长运也有责任 装修现场 据了解,九江长运集团将楼房出租给一位姓夏的老板用来做酒店。夏某又将酒店装修承包给包工头王某。王某雇佣死者进行外墙粉刷,在作业时不幸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家属多次联系包工头王某,酒店老板夏某,双方仅口头承诺承担责任,但均拖延时间,迟迟不肯解决。家属认为,九江长运集团出租场地给酒店,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令家属气愤的是,九江长运集团方面极力回避,态度蛮横。 在与九江长运集团交涉的过程中,家属多次遭工作人员阻挠。丁金琴告诉记者,“九江长运方面从未正面表态,从未主动与我们沟通。不知道长运和夏老板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合伙还是只是把房子租给他?我到长运要求查看合同,工作人员屡屡找借口推脱,‘领导不在’、‘领导在开会’、‘凭什么给你们看’,态度冷漠、蛮横,并以扰乱工作为由拨打110威胁家属。” 装修承包方、酒店方:走法律途径 当地安监局:九江长运有一定责任 就此事,记者联系上包工头王某,他称,“就走法律途径,谁也没有要推卸责任。”王某承认,自己没有任何资质。随后记者又联系上酒店方负责人夏某,他的说法跟王某如出一辙,都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并承认王某无资质。他还称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工人都戴了安全帽,就死者没戴。”但记者从丁金琴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当时现场的工人并未佩戴安全帽。 丁金琴说,“找的次数多了,他们就让我们去起诉。”丁金琴担忧的是,父亲并未与包工头签任何合同,如果按法律程序,不知道会拖延多久。另据包工头王某称,酒店11月底才开始装修,短短30天的时间,酒店是否具取得相关合法手续?丁金琴说,“我们有找过浔阳区安监局,对方称没办法立案,说酒店还没注册。” 针对此事,浔阳区安监局监察大队蔡主任告诉记者,“我们正在调查,里面雇佣关系比较复杂,长运公司租门面给个体户,然后又经层层转包,又都没有书面合同。”蔡主任还称,站在《安全生产法》的角度,长运有一定责任。 律师:事故主要原因是不规范施工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 针对此事,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此次事故主要原因是不规范施工,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所致。酒店方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人。在装修作业过程中,酒店方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刘太金表示,工人家属可以单独向雇主即包工头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包工头和酒店方主张赔偿责任。如果要得到更高的赔偿,民工家属还可以向酒店方申请工亡。另外,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地、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酒店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出租人九江长运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止发稿前,丁金琴称,施工现场并未停工,仍有工人偷偷作业,且并未佩戴安全帽。 (责任编辑:tuy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