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全国各地迎来最严环保督查,环保部门频出“杀手锏”,规格之高、要求之严、力度之大,令大部分涂企“如芒在背、如坐针毡”。而就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开展督查,共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元,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化工行业仿乎成为国家环保重点“关照”对象。 你以为这样就算完吗?日前,环境保护部又再发布了与涂料切身相关的文件(环办大气函[2017]565号),征求《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 文件中指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环保部决定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特就该标准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文末附详细企业单位名单),并要求于2017年5月25日前反馈。 据内容显示,新制定的《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企业中,合成树脂生产及改性的生产装置执行GB3157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乳液制造按该标准执行。 另,现有企业2019年1月1日起将执行现有标准,2019年1月1日后执行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