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而开州男子李某却不这么认为,其在做正当生意亏损后,选择了贩毒的不归路。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托运贩毒案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数量巨大,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限制减刑。 图片来源网络 生意亏损后竟选择贩毒 家住开州区的男子李某原本在当地做建材生意,刚开始生意不错赚了钱,后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经营不善,李某的生意出现了亏损。在利益的驱使下,李某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2010年和2012年,李某先后两次因贩毒被判刑。出狱后的李某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干起了大宗毒品贩卖的勾当。 去年4月中旬,李某与深圳一名毒贩取得电话联系,得知其手中有价格便宜的冰毒货源,于是,李某立即驾车前往深圳。很快,李某就与毒贩谈妥价格,用7.5万元从其手中购买了3公斤冰毒。在购买毒品之前,李某为了保证冰毒运输安全,设计了托运方案,将毒品分别藏于事先准备好的两桶涂料粉末中,然后用纸箱封装由长途客车从深圳托运回开州。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李某将其父亲的手机号码作为取货联系电话。 4月16日晚上10点钟左右,李某返回开州时在高速路收费站被警方挡获,虽然民警在其车上未发现毒品,但另一路民警在李某托运的货物中发现了“猫腻”,从两桶涂料粉末中查获了三袋白色晶体状可疑物品,经鉴定为冰毒,重量近3公斤。 一审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警方查清李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事实后,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贩卖为目的,从广东深圳运输冰毒近3公斤至开州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同时,法院查明李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认定,李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一审法院对李某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三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tuy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