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据通报,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等17个省、直辖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19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等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游离甲醛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重金属含量(铅、镉、六价铬、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游离甲醛含量、低温稳定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项目。 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