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业园区污染问题频发,所带来的水质、空气等环境问题困扰着江苏省内的多个地区。 10月1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苏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据了解,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2个园区整改不到位,环境违法问题严重,部分区域环境质量甚至恶化。与此同时,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上半年,连云港市部分化工园区频繁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江苏省及连云港市政府随即启动了大规模化工园区整治行动,大批问题企业被叫停整顿。 而后,在8月7日连云港市安监局又下发通知,化工及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后复产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一是安全生产法定手续完整齐全,无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情况。二是自动化控制完善可靠,硝化、氯化、重氮化等高危工艺流程化装置必须采用全流程DCS自动控制,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三是从严控制危险性独栋厂房作业人数,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或车间内,不应设置操作室、休息室、巡检室、办公室等,且上述独栋厂房(装置)内操作人员总数不超过9人。四是重点场所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凡是涉及毒性气体、爆炸品、液化易燃气体、剧毒液体且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场所,其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须满足相关规定。 另外,复产还必须在严格事故隐患治理和风险辨识、严格环保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成并严格管控“智能化二道门”、推动标准化建设提质升级、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特殊作业管控和外包作业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评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 2017年8月,江苏省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称,灌云县、灌南县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部分企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整改;切实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入和推进力度;开展环境生态修复。 2017年12月底前综合施策,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制订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转型提升一批企业;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强化园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园区河道治理修复。 然而,20家应取缔关停企业变相保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据了解,连云港市灌云县、灌南县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整改工作。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116家企业中仅9家列入“关停一批”,其中8家在2014年就已关停,1家已在2016年关停。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84家企业中仅4家列入“关停一批”,中壹精细化工、优化生物科技等一批手续不全、治污不力的企业未按规定列入关停企业清单。除此之外,整改方案要求灌云县化工园区取缔关闭的42家企业,其中21家属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已关闭企业,另有20家以企业重组、变更营业执照名称等方式予以保留。 关停不是目的,整改升级才是王道。全面开展治水、治气、治土等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把生态环境打造成连云港的核心竞争力,为重大项目落地创造良好基础,才能更好的发展化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