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涂赢天下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同时废止。
危险废物一般存在三方面的不良影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类健康以及制约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管理危险废物,我国于1998年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又在2008年和2016年经历了两次修订。
《名录》的实施为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2016版《名录》也难以支撑和指导我国当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修订”等规定2020年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并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该版本正式生效。
与2016年版相比,新版本《名录》在正文部分增加了“第七条 本名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的内容,删除了2016年版《名录》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在附表部分主要对部分危险废物类别进行了增减、合并以及表述的修改,新版本《名录》共计列入467种危险废物,较2016年版《名录》减少了12种;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
《名录》修订工作贯彻落实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也是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的具体举措,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相信新《名录》的落实,能为我国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带来切实的效益。
在新版和旧版的对比上,涂料相关规定有哪些变化呢?编者注意到,主要在水性涂料上进行了部分修订,这也让水性涂料迎来重大利好。内容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