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发布了“关于2018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发布了“关于2018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涉及防渗水漏水等使用功能的建材产品不合格率较高。抽检发现的9组不合格建材产品中,有7组涉及防渗水漏水等使用功能,占比78%,其中,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共抽检7组,不合格3组,分别是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水涂料1组,福建才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各1组。
据悉,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粤建执函〔2018〕1381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8月至9月完成了对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阳江、茂名、肇庆、揭阳等地级市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工作。
在此期间,督查组随机抽检了23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和11个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共抽检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149组,其中合格131组,不合格18组(建材产品不合格9组,安全防护用具9组),平均合格率为88%;合格率较高的有PP-R给水管材和钢筋原材,均为100%;合格率较低的有安全网25%,钢管脚手架扣件57%,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57%,建筑排水管材63%。
督查过程中,上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不足,协调机制不畅。部分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当前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不全面,打假工作针对性不强;实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地市监管与执法部门协调机制不畅,执法效能较低。另外,个别地市对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督察工作不重视,执法人员未及时到位配合开展督查。
(二)执法不规范,查处不彻底。个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依法查处“无证施工”项目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表现为对同时存在的“涉及需强制送检的建材产品未经检验就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对未办理施工许可即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涉及防渗水漏水等使用功能的建材产品不合格率较高。抽检发现的9组不合格建材产品中,有7组涉及防渗水漏水等使用功能,占比78%;其中,建筑排水管材共抽检8组,不合格3组,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共抽检7组,不合格3组,漏电开关共抽检4组,不合格1组。另外,粉煤灰不合格情况仍然存在。
(四)施工中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具情况仍然普遍。抽检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和钢管脚手架扣件共15组,其中有9组不合格,不合格率达60%。
针对这些问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深化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对于实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合作、完善现场取证程序,提高现场取证材料的合法性,强化技术支持手段,实现检验结论和数据的及时共享,理顺违法线索移送和立案反馈等机制,形成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合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针对建筑排水管材、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不合格率较高的突出问题,各地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建材产品“黑名单”,加大对不合格率较高建材产品、生产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对“渗水漏水”投诉举报线索的收集,加大建筑排水管材、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的执法抽查频率,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举报投诉。
(三)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或安全防护用具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已下发《执法建议书》,各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对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停工、限期整改,采取“回头看”方式切实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